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各项任务,促进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47号)、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非煤整合发〔2008〕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园林型城市总体要求,坚持“资源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淘汰落后、优化结构、有偿使用”方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对非煤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生产要素进行重组,依据市场情况科学合理的对矿业权实行有偿使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全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要求,优化非煤矿山开发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既要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又要保护生态环境。
  (二)统一规划,以优并劣。城区逐步退出非煤矿山采掘业,培养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高、管理水平高的优势企业。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调整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作为主体,有计划的整合其他矿山。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
  (四)统筹兼顾,公开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公开整合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