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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8〕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314”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原则上不出台除节能减排收费以外的政府调价项目,近期不调整涉及居民的用气、用水、用电、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不合理的价格上涨,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上级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为,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及擅自提高政府定价、不按规定履行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和不合理收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乱收费、乱摊派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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