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通报
(宜府办发[2008]0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2007年,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广泛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效,一批单位和小区分别达到了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标准。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等3个园林式单位、民生丽岛小区等3个园林式居住区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小区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各单位和小区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单位和小区的绿化水平和档次,推动我市园林绿化建设。
附件: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名单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