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特定历史时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进行认真梳理,有些目前仍普遍适用的,按规定公开;有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会产生不良作用的,要予以废止;一旦公布可能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要认真研究,慎重把握。
2、工作进度: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争取在2月底前完成。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主要任务: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依照《安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本》、《安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参考目录》,组织编制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目录要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分类要清晰、体系要完善,做到全面系统;在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过程中,使用计算机辅助工具,做到电子化,并参照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制作本部门的《信息公开专题》。
2、工作进度:这项工作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的目录编制后,公开的市级规范性文件需经市法制办审核,信息公开内容需经本单位保密部门的保密性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开展阶段(4月1日至4月31日)
1、主要任务:继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总结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迎接检查验收;主要通过本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采用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形式,对涉及本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生成后15日内依法组织全面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按照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依法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2、工作进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在3月底对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达标、公众不满意的,要进行整改。4月1日起,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对外开始试行公开,5月1日起,正式对外公开。
(四)规范运行阶段(5月以后)
主要任务: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完善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
联 系 人:孙建铎、马靳鲜、王燕、王颖
联系电话:0372-2550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