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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我市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推进,抗旱减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干旱缺水的问题日趋严重。为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6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抗旱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是有名的“旱包子”地区,全市年降雨量一般在850毫米左右,蒸发量在1400毫米以上;加上地处河南桐柏、伏牛两山之间,是湖北省通向北方的唯一低平缺口,每年6-8月底,副热带高压行进至此,受地形影响,北抬缓慢无力,极易出现伏旱和秋旱。据统计,建国后的54年间,我市发生中等以上干旱有38年,平均三年两遇;大旱有28年发生,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遇;特大干旱有7年发生,为七年一遇。而且灾害频率呈不断上升之势,发生于50年代12次,60年代19次,70年代24次,80年代29次,90年代30次。2000年以来,我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干旱灾害发生,抗旱形势日趋严峻。目前,我市水利工程大部分标准低,一些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严重;城乡供水体系抵御旱灾能力弱,防范突发性水危机能力较低;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现象较为严重;抗旱管理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加强抗旱减灾工作,对于保证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确保城乡工农业生产用水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抗旱减灾工作措施
  (一)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水源工程建设,3年内把全市99座病险水库列入国家除险加固计划,有计划地整修加固8.8万口堰塘,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强大中型灌区“两改一提高”建设,加快引丹、三道河、熊河、大岗坡、石台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不断提高蓄提供水能力。枣阳北部、老河口北部、襄阳北部以及南漳、保康、谷城等干旱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加快修建各种蓄引提水、雨水集蓄工程,特别要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小机井、小水窖、小塘坝、小泵站等小微型抗旱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水利工程死角抗旱减灾问题。要抢抓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机遇,加强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建设,2008年要编制整体规划,分年分段实施,直至全面完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奖励办法,明确渠道清淤整治、水库除险加固、末级渠系改造、提水泵站整修等奖励标准,完善抗旱工程设施投入激励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引进外资等多渠道的投入体系,保证抗旱工程设施建得起、管得住,能够让群众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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