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三个法治淮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淮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三个法治淮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淮法治办[2008]6号)


各县(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法治淮安建设,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和参与法治淮安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五月份开展全市第三个法治淮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主要围绕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治惠民举措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以下几个方面: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2、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淮安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各级党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扎实推进法治淮安建设的重大进展和成功做法;

  4、法治惠民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举措;

  5、开展执法评议、规范执法行为,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举措和成果;

  6、各地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区)”活动情况;

  7、各地各部门在深入推进法治淮安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各级党委中心组组织专题法律学习活动;

  2、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法治淮安建设专栏、专题;

  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5、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法制宣传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明确专人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系统)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除积极组织本部门以及下属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外,还要负责县(区)对口部门的宣传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协调指导小组要结合联系点工作的开展,深入到挂钩联系县(区)进行宣传发动和具体指导。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将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法治惠民举措和本地、本部门(系统)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把宣传月活动做活做实。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组织专门力量,运用各种手段,采取一般性宣传和深度报道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开展法治淮安建设宣传报道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