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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的2008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三电”办联系电话:5030613、5030623(传真),公安专线30613。
  附件:1.2008年市挂牌督办的案件
  2.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人员组成

  附件1
2008年市挂牌督办的案件

  2007年11月13日凌晨1时许,延津县石婆固乡陶庄东南地300对通信电缆被盗割730米。此案件虽被延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侦破,但是通过深挖该案件所带破的多起系列盗窃通信电缆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朝文、王新亮等十余人未抓获。2008年6月底前,延津县局务必抓获5名以上该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

  附件2
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
组成人员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三电”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双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世明 市综治办副主任
  李玉光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张如意 市工业局副局长
  白存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振宇 市广电局副局长
  二、协调小组职责
  全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斗争,把握专项斗争全局和方向,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斗争不同阶段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检查、抽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斗争工作,对全市专项斗争进行通报考核和评比。
  三、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王郑宏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
  刘金鹏 市综治办秘书科科长
  张保平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肖德民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赵宏林 市工业局电力科科长
  张宗香 市工商局监管科科长
  聂本立 市广电局办公室主任
  樊海林 新乡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掌握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反映情况,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传达协调小组的重要指示、工作部署。对专项斗争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报协调小组审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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