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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的2008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坚决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扭转以凤泉区大块镇、辉县市北云门镇等为重点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法违规经营、监管失控的局面,推进废旧金属收购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建设,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根据工作目标任务,专项斗争重点地区分为二类:
  (一)全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封丘县、凤泉区
  (二)全市挂牌整治重点地区:辉县市、长垣县、新乡县、原阳县
  四、步骤安排
  专项斗争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地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至6月)。各地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清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的“三电”设施运行环境。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至9月)。各地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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