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80%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80%的食品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接受宣传的消费者达到当地人口的45%,接受宣传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85%,全区中、小学校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或讲座,教育普及率明显提高。使消费者对食品放心工程知晓率达到75%,认为食品安全“基本放心”以上的比例达到95%。
(十)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切实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二)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和报送本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信息,被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采用的不得少于5篇。
(十三)完成新乡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目标
(一)部门目标
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职责的通知》(豫政办〔2007〕116号)和《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所明确的职责,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目标见《目标责任书》。
(二)公共目标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本部门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项有关制度。
2.切实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接受宣传教育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比例达到85%。接受宣传的消费者人数达200万人,消费者食品放心工程知晓率达到75%,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基本放心”以上的比例达到95%。本系统、本部门干部职工对食品放心工程的知晓率达到95%。
4.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