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流通领域监管,努力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巩固药品流通专项整治成果。对现有药品经营进行一次专项治理“回头看”,防止出现新的“连而不锁”、“体外循环”等问题。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100%进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零售连锁企业经营的药品100%统一配送。二是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六查”活动,即严查从业人员资质条件、严查批发或挂靠、严查购进票据、严查非药品销售区分管理、严查药品非法广告、严查处方药分类管理。三是强化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加快剥离连锁药店GSP认证步伐,督促企业尽快完备条件和申报认证,抓好GSP认证初审工作。四是巩固和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县”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抓落实、打基础、上台阶,制定“两网”建设考评细则和考评制度,签订“两网”建设工作目标,推动“两网”建设扎实开展。同时,抓好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95%以上。五是狠抓药品广告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治理力度,坚持做到监测与移交同步、宣传和曝光同步、监管与抽验同步,及时停止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药品在新乡地区销售。
4.严格医疗器械监管,努力达到“四个目标”。一是通过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达到“抓监管促规范,抓规范促发展”的目标。二是通过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互联网“QQ”群,打造医疗器械监管信用平台,及时更新监管相对人的数据信息库,及时收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信息,达到科学、理性监管的目标。三是通过定期召开监管对象座谈会,通报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达到企业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的目标。四是通过对辖区医疗器械质检人员现场培训,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把好产品质量关口,在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监管的同时,继续加大长垣县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为,达到医疗器械质量稳步提高的目标。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努力净化药品和器械市场。一是继续推进药品抽检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药品抽验信息平台作用;二是规范药品检测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基层稽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好各类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以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查源,抽验不合格药品查处率达到100%,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四是对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