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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2008年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9.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对涉爆涉枪重点单位及制爆原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案件线索。同时,要在上述单位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加大对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流入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引发事端。要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强化对人员出入口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携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违法行为。
  10.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对流入外地特别是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的,要及时将其基本情况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流入地公安机关要迅速进行核查并纳入工作视线,严防漏管失控。
  11.落实“三个一律”的临时管制措施。自7月1日至10月10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赛区城市。
  (四)严厉打击惩处
  12.加强侦查破案。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突破一批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的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
  13.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14.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卫辉、辉县、凤泉等地,要把打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列为重中之重,对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其他地方也要高度警惕,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防止向本辖区内扩散。各地治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制造雷管案件的联络工作,与外地直接联络本地需要协查的事项,提出协调需求和完成时限,接收协查结果;接受外地提出的协查任务,办理协查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深入宣传发动
  15.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发布通告、播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投放宣传信件、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全力推动开展广覆盖、高频率、多视角的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文明守法、自觉抵制违法,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16.公布举报奖励办法。要制定、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通过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搜集相关案件线索。要落实奖励经费,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双安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好生任副组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业经济发展局等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国防科工、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衔接,强化非法矿点整治,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加强协作配合,地区间要强化情况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市县边界地区的涉爆涉枪突出问题,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迅速协调解决。要全力支持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公安机关的工作,凡涉及上述地区的涉爆涉枪案件和人员线索,要及时通报,迅速组织侦办和查控,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和隐患。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完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检查考核,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制。上下级公安机关、县(市)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要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长引咎辞职的规定。
  (四)改进执法,搞好服务。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民警顺应形势,以和谐的理念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既要严格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确保公共安全,又要依法办事,满足从业单位合法需求;既要严密排查安全隐患,又要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总体情况由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收集掌握和报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密切与有关部门、警种的联系沟通。专项行动检查摸排情况、整治隐患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4月12日、6月27日和11月1日前报市局治安支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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