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张村乡大山前村地裂缝隐患区
1.基本特征:地裂缝出现于2002年,现有两条地裂缝斜列产出,据村民反映,裂缝宽度进一步增大,处于不稳定阶段,已造成212户房屋不同程度损坏。
2.威胁对象:发生区内村庄、学校。
除上述主要的地质灾害区(点)外,还应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区、公路沿线、水库周边、黄河大堤内外、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各旅游景区、中小学校舍(区)等区域地质灾害排查,做好灾害点的预防措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危害。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位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9月份。因此,依据我市降水的气候特点,确定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能延伸到乡(镇)。各级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预防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逐个登记建卡、设立警示牌,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尽快组织编写本县(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巡查,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完善的县、乡、村、组、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乡(镇)长、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在地质灾害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速报。
(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四项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