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8年度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08]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2008年度节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新乡市2008年度节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2008年度新乡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1%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3.《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4.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5.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
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7.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
8.《“十一五”期间省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书》
(三)编制原则
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节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节能;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