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改善发展环境,掀起创业热潮
101、出台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创业,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创业,鼓励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乡创业,鼓励农民进城创业,鼓励就业困难群体、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留学回归等群体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招商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102、深入开展信用城市创建活动,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加大对鄂州的产业支持力度和创业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103、建立全民创业指导中心,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等“一条龙”服务(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委、科技局、农业局)。
104、加快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职校的引进和建设步伐,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和熟练工人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5、出台《鄂州市服务业跨越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106、加快引进大型物流集团,培育2家以上大型龙头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
107、加快旅游业发展,大力引进大型旅游投资企业,鼓励建设高星级酒店(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
108、认真做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积极筹办第四届华中旅游博览会参展活动和第九届梁子湖捕鱼旅游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梁子湖区政府)。
109、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新开工面积1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房产局、规划局、国土局)。
110、推动中介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中介组织进入鄂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工商局、商务局)。
111、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100家(责任单位:市经委、各区、开发区、街办)。
(八)高度重视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112、完成市八中建设,努力化解“普九”债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城区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113、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14、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低保覆盖面,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新增甲级村卫生室100家,新增2所惠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115、加快鄂州市福利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努力将愿意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
116、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确保建成7万平方米;完善廉租房制度,做好提标扩面工作(责任单位:市房产局、规划局、财政局)。
117、推动非公经济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助农村特困家庭改造危房、新建住房,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房产局)。
118、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19、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落实力度(责任单位:市计生委、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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