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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49、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
  50、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引民市民自觉践行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局)。
  (十一)强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51、加快形成有利于创业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资金服务、人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科技局、人行、各专业银行、人事局)。
  52、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凡是应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
  53、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机制,支持葛店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红莲湖电子信息孵化基地、团结高新创业孵化基地和省金刚石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提高科技产业的孵化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委、质监局、葛店开发区、红莲湖旅游新城)。
  54、加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探索制定绿色GDP的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集约节约用地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
  55、加快形成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的体制机制,深化财政、投融资、流通、文化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城投公司、商务局、文体局、行政服务中心)。

  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8年
  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全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56、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57、财政总收入增长18%(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5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5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产增长2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招商局、经委)。
  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1、外贸出口增长12%(市商务局、各区、开发区、街办)。
  62、招商引资总额增长35%(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经委、各区、开发区、街办)。
  6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
  65、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67、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6%(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
  68、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3.66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1.42万吨以内(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招商局、建委)。
  (二)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
  69、抓紧编制出台承接产业转移的总体规划,全力争取承接新一轮产业大转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招商局)。
  70、在深圳、东莞、南京、上海、杭州等地举行系列招商活动,精心筹备参加第三届“中博会”。争取引进亿元项目30个以上,力争引进一批5亿元和10亿元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经委、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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