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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8〕25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08年以及今后四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2008年及今后四年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了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落实方案,扎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鄂州实现“两个率先”关键的一年。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08年主要目标,抓紧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后四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全局和长远作好谋划,把各项奋斗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年度,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去完成,一件工作一件工作地抓落实。
  三、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市政府办公室已另行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08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08〕15号)。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把每件“实事”作为 刚性任务,严格按《通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兑现。
  四、在《分解落实意见》的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作为今年督办考核工作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8年-2011年
  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2008年-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奋斗目标
  1、到2011年,力争在2007年的基础上人均GDP翻一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人均财政收入翻一番(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2、力争四年累计固定资产在前四年投资总额的基础上翻两番,达到10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招商局、经委、城投公司)。
  3、工业销售收入在2007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达到10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经委)。
  4、累计新增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左右,比前四年增量总和翻两番(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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