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时段
隐患治理年活动要围绕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难点、重点,统筹规划、分段实施、整体推进。
第一时段(2月至4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重点突出、特点鲜明、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好活动方案。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必须在4月15日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市安监部门要综合全市重大隐患排查的情况,商请各行业领域的专家,筛选确定一批市级监控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市级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逐一下达隐患整改指令,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跟踪督办整改,对不重视隐患整改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企业,要认真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牢固树立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思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行业要进一步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人员、农民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制各种提升设备的检修、保养、管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一定要严格节后复产的检验验收,严禁关闭、停产企业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要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切实做好危险路段的整治;交通部门要通过抓制度建设,抓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确保梁子湖水上运输安全和长江渡口的运输安全;葛店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强化对葛店镇冶金企业特种设备设施的管理,强制设备的检测、检修。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夏季我市暑期长、气温高的特点,围绕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暑、防容器爆炸、防疲劳作业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要重视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非金属矿山,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石场、建筑施工工地和公路交通运输干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尾矿
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