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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2008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意见[失效]

  二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
  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搬迁,完成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的场地建设。
  二十一、市金融办
  1.进一步加强与上海金融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互动合作联系,年内开展互访活动2次以上。
  2.就杭州都市经济圈的金融需求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1篇。
  二十二、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1.继续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平台,全年开展专项招商会议  2次。
  2.加强杭州驻沪企业联合会建设,组织“反哺家乡--杭州”活动,促成3家会员企业回家乡投资创业。
  3.促成杭州2-3个区、县(市)与上海区县结成友好关系。
  4.为市属各部门及各区、县(市)开展接轨工作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二十三、市社科院
  配合上海牵头单位进一步深化“长三角资料信息中心筹建”专题研究。
  二十四、市民政局
  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专题。
  二十五、市公安局
  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旅委组织实施长三角“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专题。
  二十六、市劳动保障局
  牵头有关部门探索实施都市圈医保卡互通,拓展市民卡应用。
  二十七、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信息办组织实施长三角城市合作“交通卡互通”专题。
  二十八、市经合办(接轨办)
  1.拟定我市2008年度接轨上海工作意见和市级部门工作任务。
  2.加强与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各级各部门开展接轨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3.按照市委、市政府赴上海举办大型系列推广活动的总体方案,做好联络、客商邀请和内资签约项目的准备工作。
  4.定期编发全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动态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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