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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2008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意见[失效]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市接轨上海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充实力量,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市经合办作为负责全市接轨上海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要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科)室,固定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经费,切实把接轨融入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多层次紧密型的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对口部门合作交流的机制,全面建立与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经常性联系制度,定期交流合作信息和工作情况。有条件的部门可选派干部赴长三角其他城市挂职锻炼,在互动中推进合作。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与长三角城市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接轨上海工作考核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部门的考核办法,制定对各区、县(市)考核的方案,加大对接轨上海工作的考核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接轨上海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3.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调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2个调研课题,认真研究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深化对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研究,探索区域合作发展的内在规律,特别要正确处理区域合作过程中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进一步运用市场的手段和方法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
  4.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社会各个层面参与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构建平台,畅通渠道,创造条件。市外经贸局、经合办要不断优化对沪杭经济合作的服务,市政府驻沪办要充分发挥在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宣传杭州、推进沪杭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为各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开展接轨上海工作牵线搭桥,搞好服务。要优化力量配置,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5.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沪杭合作的宣传工作,营造更为有利的工作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要统筹和牵头组织对沪杭合作的宣传,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等要组织所属新闻媒体对沪杭合作进行系列报道,重点加强对典型、先进和成果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沪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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