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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汕尾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汕尾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汕尾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

2007年汕尾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府办[2006]62号)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府办函[2007]87号)的具体安排,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拟于今年12月起对全市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政务公开考核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政权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实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总结经验,整改问题,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提高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力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新跨越、构建和谐汕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汕尾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林家和(市监察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从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局等部门抽调干部担任。
  三、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政务公开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为:
  (一)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情况(10分)。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制订及组织实施情况:政务公开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等的建设和执行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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