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1〕10号)。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三)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四)继续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五)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巩固“小金库”集中治理成果,加强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消费活动,试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行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和违规新修、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
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的七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
六、不断拓展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域
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改革。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制。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