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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继续做好《阳光政务》等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三、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围绕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实施省级机关行政程序标准化工程,试行行政告诫制度、行政效能绩效管理和评估制度,探索行政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分步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网互动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审批事项和涉及政府部门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实施全程实时电子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及时曝光行政效能典型案件。

  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重点监督与优化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行为。积极开展对《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继续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各类行贿和受贿行为。

  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信访“绿色邮政通道”,开通全国统一的“12388”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举报中心职能,完善直查快办和督办机制,促进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的解决。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坚决查办损害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审批土地矿山、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以及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理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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