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08]13号)
省政府同意省监察厅制订的《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省监察厅)
2008年,我省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确立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基本思路、目标定位和战略部署,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着力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大力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强化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注重查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侵占、转移农村集体财产的典型案件和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背群众意愿的行为。
(二)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督促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加强对新开工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投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