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一个区域性网络化检测与监控信息平台的整合和完善
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与节能减排相关的区域性和行业性信息采集、监测和管理系统,通过改造、扩展、集成和提升等方式,推进全市节能减排检测与监控网络化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完善,形成覆盖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实时采集、监测、评价和控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数据的信息平台,以提高政府对重点能耗和污染指标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并为全市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提供基础数据、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持。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统一部署全市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应用机制+引导机制+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应用机制”即探索和引入合同能源管理(EPC)等国际国内先进的市场化节能减排应用机制和模式。“引导机制”即编制《重庆市节能减排信息技术、产品和应用方案推荐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项目择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等相关项目资助。“激励机制”即在市信息产业发展资金中设立专项资金,采取直接支持和“倍增”支持的“双轨制”模式,对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和应用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支持。同时,在资金渠道和扶持重点不变的条件下,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中小企业局对重点应用示范项目给予优先支持;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应给予适当的配套支持。
(三)鼓励中介服务
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具有研发实力和工程经验的企业技术中心等,运用市场机制,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发展一批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节能服务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通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EMC)等模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降低节能减排的成本和风险。
(四)推行科学决策
设立由市内外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专家组成的节能减排信息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节能减排信息技术项目的方案论证、评审评估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重点是对申报我市节能减排信息技术、产品和应用方案推荐目录的项目进行评审,对我市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减排的立项项目进行技术评审、阶段检查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