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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迎峰度夏电煤保障准备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迎峰度夏电煤保障准备工作的通知
(皖经明电〔2008〕45号)


各有关煤炭、发电企业:
  为做好今年夏季高峰期全省电煤保障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今年夏季我省电煤保障任务的艰巨性。今年以来,我省用电持续较快增长,电煤需求量大幅增加,在全国性煤炭紧张形势下,发电企业省外煤炭合同难以兑现,造成电煤供应缺口加大。目前,省网统调电厂存煤下降,特别是部分沿江电厂存煤不足2天用量,提前出现告急。各煤电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夏季高峰期电煤保障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电煤保障方案和措施。各发电、煤炭企业要在已有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电煤供应保障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电煤供应有保障。合同有缺口的发电企业,要加大同省内煤炭企业洽谈力度,尽早落实资源。同时,发电企业要继续做好山西、陕西、河南及四川、重庆等外省市购煤合同的兑现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兑现。运输制约大的企业,要进一步分析梳理关键影响因素和解决办法,千方百计争取铁路部门支持,充分发挥公路、水路运输的作用。到5月30日,坑口电厂的存煤要达到7天用量,非坑口电厂要达到15天用量,届时我委将组织专家现场检查。
  三、切实提高省内煤炭保省内电煤的力度。煤炭企业要从大局出发,克服困难,通过与电方进一步洽谈,增加落实一部分省内电煤资源,提高省内电煤合同的比重。从4月份起,省内四大矿要确保电煤合同时序进度百分之百兑现,同时,3月份欠发的省内电煤必须尽快补齐。凡月度合同兑现率低于95%的煤炭企业,须将每日请车计划抄报我委综合运输办公室。鼓励煤矿向省内电厂超供煤炭,超合同部分由煤电双方自行商定价格。
  四、开展电煤保障前期工作调研。为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单位电煤保障有关措施准备情况,协调有关问题,近期我委将由领导带队赴有关发电、煤炭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经济运行局 周启平
  联系电话:0551-2871832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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