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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优胜辖市区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优胜辖市区的决定
(镇政发〔2008〕3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7年,全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新的突破。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扬中市政府、润州区政府、丹阳市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200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优胜辖市区”称号。

  希望获奖的地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实现跨越发展。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发展、加速提升”目标要求,进一步积极投身重点项目建设,调优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实现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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