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交通沿线:我市公路、铁路交通沿线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也是防灾重点。主要包括大纳公路沿线、叙威公路沿线、蔺郎公路沿线和在建的纳叙铁路沿线。
2.居民聚居点:处于深丘和中低山区斜坡、陡岩下以及泥石流沟口、堆积扇的居民聚居点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重点防范区。
3.旅游区:主要包括合江县福宝、自怀原始森林,古蔺县黄荆老林和叙永县玉皇观风景区。
4.长江以南中低山区学校:处于我市南部深丘或低山斜坡区的学校属地质灾害防灾害重点防范区。如:合江县福宝中学受不稳定斜坡威胁,叙永县高峰中心校受泥石流威胁,叙永县大石乡凤凰小学受不稳定斜坡威胁等。
(五)市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为明确防灾职责、完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险情与威胁程度划分出不同级别,其中,市级地质灾害危险点为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标准分别为威胁人口500~1000人或威胁资产5000~10000万元、威胁人口100~500人或威胁资产500~5000万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三区四县近几年防灾预案和已开展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4区县调查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为基础,结合我局历年调查了解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危害情况和2008年汛前检查情况,确定39个主要地质灾害危害点纳入市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附件2)并就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
二、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交通、规划建设、教育、水利和旅游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分别负责交通沿线、城镇规划区、学校周边和旅游区等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市国土资源局将组织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实施市级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每年均开展市级预案点的汛前检查及监测工作。建立监测查询制度,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实施、指定专人汛期每旬1次,非汛期一月一次灾害点监测情况的问询调查并作好记录定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掌握其动态。出现重大险情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通知当地政府和防灾责任人启动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