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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3.主要诱发因素。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泸州处于川南多雨地区,每年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总数的绝大部分,据多年统计资料,全市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损失一般占全年的70%-80%。
  全市地质灾害除一些小型崩塌、采空塌陷及与采矿、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灾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外,在全年各个时间段均有发生。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易发期。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将大量发生,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并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这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表明我市地质灾害发育主要受暴雨分布情况的影响和控制,特别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如去年7月8日-13日我市泸县等区县发生的洪灾,累计最高降雨量达到436毫米,泸县、合江、江阳区、纳溪区等多个乡镇诱发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分析。根据市气象局的资料,我市近年来灾害性天气增多,因此,2008年我市汛期由降雨、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可能有所增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仍很艰巨,尤其是长江以南的纳溪、合江、叙永和古蔺等地。全市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分析。根据我市近年来汛前检查、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7个区县地质灾害综合调查成果,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降水量预测,经综合分析预测,我市2008年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为以下3个区域:
  1.长江以北浅丘区:该区海拔多在300-400 m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20-50
  m之间,地层岩性以侏罗系红层砂岩、泥岩和第四系松散堆积土。本区灾害类型主要以小型滑坡、土溜灾害为主,当发生持续特大暴雨时,主要表现为群发性的小滑坡、土溜,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长江以南~叙永县城以北丘陵、低山区:本区海拔多在350~1000 m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50~100
  m之间,低山区切割深度一般在80~150
  m之间,地层岩性以侏罗系红层砂岩、泥岩和第四系松散堆积土。地形切割较深,雨量集中,强度大。近年来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灾害发育,威胁城镇、小学、乡村。该区应加强对灾害监测,以避让为主的原则。
  3.叙永县城以南低山区:本区为低、中山地区,海拔多在500~1700m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100~200m,地质构造复杂,岩性破碎,地层为寒武系至侏罗系地层,岩性多为砂、泥岩和石灰岩。本区主要发育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和采矿塌陷、地表裂缝等灾害,灾害类型齐全,规模大,分布广,危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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