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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省经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三个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张海阁(省经委党组成员、煤炭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林金松(省经委煤炭办副主任)
  副组长:赵焕中(安徽煤监局淮北监察分局局长)
      胡永达(淮北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曹荣平(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长)
  成员单位:省经委、安徽煤监局、淮北监察分局、淮北市煤炭管理局、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督查地点:淮北市、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第二组
  组 长:周开才(安徽煤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朱建伦(安徽煤监局安全监察一处处长)
  副组长:孙修凯(安徽煤监局淮南监察分局局长)
      王怀义(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赵 干(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长)
  成员单位:安徽煤监局、省经委、淮南监察分局、淮南市煤炭管理局、淮南矿业集团公司。
  督查地点:淮南市、淮南矿业集团公司
  第三组
  组 长:吴平友(安徽煤监局副巡视员)
  常务副组长:柴群(安徽煤监局安全监察二处处长)
  副组长:吴卫龙(安徽煤监局皖南监察分局局长)
      张良伟(安徽煤监局淮北监察分局副局长)
      胡永勤(宿州市工经委煤炭办主任)
      丁江林(宣城市经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委、安徽煤监局、淮北监察分局、皖南监察分局、宿州市工经委、宣城市经委。
  督查地点:宿州市、宣城市
  四、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工作时间:4月20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二)5、6、7三个月相继开展水害防治、瓦斯治理与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8月上旬,对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五、督查内容
  (一)督查的综合内容
  1.各产煤市人民政府、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情况;分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和措施情况;巩固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情况;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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