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单项目标任务分解表(二)
指标
地区
|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
| 电子政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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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
| 行政复议责任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五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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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
| 参见考评标准
| 参见考评标准
| 参见考评标准
| 参见考
评标准
| 参见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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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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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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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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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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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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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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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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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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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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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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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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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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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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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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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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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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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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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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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责任单位
| 州政府法制办
| 州政府办、州监察局、州信息化办
| 州政务服务中心
| 州司法局
| 州政府办、州信息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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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责任人
| 艾裕双
| 杨金明
| 陈华
| 杜西川
|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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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潘义
| 曹家林
| 丰啸
| 魏群林
| 卢泽夯
|
联系人电话
| 3865500
| 3866627
| 2175050
| 2162268
| 32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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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单项目标考评标准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
1.落实2008年度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2.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的各项要求。
(二)行政复议责任制。
1.落实省政府对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安排。
2.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
(三)政务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有调研、有检查、有总结、有激励、有问责。
2.按照川办函〔2007〕241号文件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2006年、2007年政府信息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确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实施。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科学合理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4.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有新进展;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有成效;监察机关查处反面典型有结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
(四)规范集中办理政务服务。
1.州级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名称、职责符合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能正常运转;按规定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现场办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