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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跨越工程的意见

  13.加快直接融资步伐。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企业要研究和制定上市计划,按照上市要求规范运作,逐步达到上市条件。对基本具备上市条件尚未上市的,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在产权确认、土地使用、税收征管、环保核查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加快产业升级
  14.支持优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生物与新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特色机械装备、食品、化工等六大主导产业发展。巩固家电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及电池产业,加快发展数字通讯、锂离子电池、光伏电池等新型电源产业,开拓LED照明、砷化镓半导体产品领域、推进锂电功能膜、球镍等高性能电源材料发展壮大,积极实施铜箔、铜带、电磁线的开发与生产。支持优势企业扩大血液生物制品、疫苗制品、原料药、新型化学原料药等现代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产业规模;支持优势企业做大整车规模,推进汽车零部件总成化、成套化,对优势企业生产的专用车辆、工程机械和其他专用成套装备,政府在市公共工程建设时优先采购。支持优势企业为大飞机、航天、军工等国家重点高新工程提供高精基础件,重点发展振动机械、起重设备、专用机床、航天航空、环保物流等特色装备产品;重点发展优质专用面粉及面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果蔬功能饮料、啤酒。巩固煤化工、盐化工,支持以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为主导的化学工业发展。
  15.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纺织工业重点发展化纤优势系列产品、棉纺印织产品和最终消费品;造纸工业要致力于污染治理水平的提高,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水泥工业要不断加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力度,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电力能源工业重点是建设超临界大型火力发电机组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淘汰资源浪费、污染大、工艺落后的小火电。
  16.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以起重、制冷、纺织、电池、汽车及零部件、医疗器械、振动机械等七大产业集群为基础,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以配套企业做大产业集群,努力形成主导产业横向拓展、配套产品链条化发展,龙头企业规模化、关联企业专业化,聚集效益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终端产品和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研发、品牌、销售优势和辐射、示范、信息扩散的产业龙头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本市企业对龙头企业的配套能力。支持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充分发挥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
  17.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优势企业争创名优产品,提高品牌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在推进名牌战略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做好培育工作。优势企业都要制订创名牌产品规划,并积极实施。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和国家出口免验产品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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