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产学研联合。鼓励优势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技术合作联盟,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共建研发平台。对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开展的重大合作项目,优先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有关部门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合作等方面优先支持。
6.支持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推进产业化。围绕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支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设备研发,争取在优势产业、关键技术领域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市科技三项经费优先支持优势企业。
7.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组织申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科技攻关等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推进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在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时优先推荐市优势企业承担的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优先安排优势企业;组织企业实施信息化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引导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8.大力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针对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争取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和关键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9.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投入。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和指导,切实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政策,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凡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10.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自主创新为目标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用标准化手段占领产业制高点,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加快战略重组
11.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优势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对于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优势企业的项目,在土地使用、环保审批、企业注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12.推进行业整合重组。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推进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汽车及零配件、特色装备制造、食品、化工等行业的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其他本地国有企业,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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