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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跨越工程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跨越工程的意见
(新政[2008]8号)


  实施工业跨越工程,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积极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工业经济的重点。为进一步推进工业跨越工程,加快企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的方针,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狠抓“改组、改制、改造”,推进“创新、上市、招商”,走“集聚、集群、集约”的工业化之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跨越工程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10年,市属企业销售收入超5亿元、县(市、区)企业超1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
  三、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加大项目谋划和实施力度
  1.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根据产业政策超前谋划,按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和循环经济的要求,谋划一批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符合市场需求,未来效益明显,能带动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产业升级项目,科学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分期、分批实施计划。坚决制止高耗能、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上马。
  2.实施新上项目。鼓励企业跟踪国内外发展动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围绕我市发展重点,瞄准市场容量大、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实施新上项目。积极引导企业调整投资结构,加大更新改造力度,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通过采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促进节能减排,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3.提高在建项目竣工投产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协助落实土地、环保、资金等各种实施要素,确保按期投产。同时,做好项目投产的市场准备,促进项目建成后尽快达产。
  (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4.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鼓励、扶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各类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搭建科技创新载体,构筑科技创新平台。到2010年优势企业全部建成市级研发中心,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省标准建设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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