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减排量的估算以及基准线方法学的确定
根据初步确定的项目信息收集进一步信息,以便于确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学来测算其减排量。
(3)企业资质分析
这项工作主要需要咨询单位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并确定开发成本以及开发风险。
(4)企业开发谈判
碳资产开发:
(5)碳资产项目开发主要包括:PDD制作、PIN制作
(6)中国政府的审批
(7)购碳协议签署
(8)第三方认证(OE)
(9)买方政府批准
(10)联合国注册
注册登记需要挂网50天,无重大失误以及重大疑义,公示期结束自动注册成功。
碳资产项目管理:
(11)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流程的监控以及企业运营信息的获取,目的在于保障企业碳资产的稳定收益,及时保持与买家的沟通,避免因企业原因或其他原因在没有产生减排量的情况下,提前与买家沟通,采取防范措施,进行临时抽捡、协助DOE对业主项目的监察。
(12)监测报告(英文)
根据实际产生的减排量,按照企业的要求分季度或年度出具项目检测报告;
(13)第三方认证(OE)
(14)联合国登记
(15)碳资产交割
(四)收益分配。
鉴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因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分配比例如下:
1.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65%;
2.氧化亚氮(N2O)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30%;
3.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的重点领域以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2%。
中国政府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收取的费用,用于支持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具体收取费用及其使用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五、我州开展CDM项目的建议和措施
凉山是一个资源十分富集,开发潜力巨大的地区,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攀西资源综合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作为CDM项目的主要有水能资源、太阳能资源、植树造林等,尤其是水能资源更是得天独厚。除去三江,我州境内中小河流技术可开发量就有1000万千瓦。如果将其中的三分之一用于CDM项目,按每吨二氧化碳50元人民币计,每年因减排所带来的收益将达7亿元人民币,开展CDM项目的前景非常好。而我州目前仅有7家企业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CDM项目批准,其装机容量约19万千瓦,仅占可开发量的1.9%。因此,加强对CDM项目的宣传,积极组织企业申请CDM项目,对于有效开发利用资源,促进我州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我州CDM项目工作提出几点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