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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发改委《关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本内容及我州开展CDM项目的建议》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发改委《关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本内容及我州开展CDM项目的建议》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有效利用我州资源,大力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促进我州经济发展,按照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州发改委《关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本内容及我州开展CDM项目的建议》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建设。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本内容及我州开展CDM项目的建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年3月)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发达国家为履行联合国《京都协议》规定的减排指标而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用资金及技术购买碳排放量的一种机制,能够使发展中国家在这个机制中获得无偿的资金及技术。凉山州有较好的开展CDM项目的资源条件,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在进行资源开发的同时积极争取CDM项目以获得额外的收益,促进我州经济的发展。下面将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内容作简要的介绍,并就我州开展CDM项目提出一些建议。

  一、清洁发展机制的来历
  关于《京都议定书》。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34个国家)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说,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至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8%和1%。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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