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反基本农田“五不准”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方缺乏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合理引导,不能正确处理基本农田保护与农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违反基本农田“五不准”情况较多。
(六)执行考核要求还不够严格。一些地办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据实上报自查报告。个别地方在自查中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全面,报告不规范,影响了全市核查和综合考评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各地要结合自查、核查及本情况通报,尤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责任日标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制度,分解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行政区域内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对违反规定造成责任目标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二)切实加强基础工作。要保证工作经费,切实作好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要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建立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实行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管理。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账、表册、责任书,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
(三)切实健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分解落实保护责任。要保持政令畅通,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检查,对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的地区,市国工资源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
(四)切实保证耕地质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要逐步从数量平衡转向质量平衡,积极探索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按等级折算,切实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提升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应利用被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对新增耕地进行覆土培肥。
(五)严格控制耕地转用。要遵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严格执行“占补平衡”。
(六)切实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要继续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切实查处以租代征、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要求,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转变、质量不降低。
附件:重庆市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