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将农业和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予以重点支持。农业、信息产业、发展改革、科技、文化、教育、水利、林业、广播电视、中小企业发展、供销社、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
  (二)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科学的投资保障机制和效益评估体系,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投入,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资金要向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倾斜,全省新农村建设资金要向信息化倾斜,加快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和企业共同支撑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投入机制。电信运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优先支持涉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在电信资费、频率资源、电信网号码资源和网络资源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的优惠政策,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最大程度地降低电信资费,最大限度地开展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普遍服务。
  (三)加强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针对各地区特点,利用现有资源,尊重农民意愿,提供农民欢迎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各地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政策,指导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开展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信息化典型示范工程建设,在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等方面,选择基础条件适宜的地区进行试点;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设立示范点,给予重点支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导与带动作用。
  (四)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化培训。实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针对农业和农村实际需求,抓好不同层次的人员培训,突出抓好农村信息员队伍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人才队伍的培训。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网络和资源优势,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提高农民信息应用技能服务。发挥省内高校和涉农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优势,建设一批面向“三农”的信息化培训基地,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的信息化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探索利用多媒体系统开展网上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要引导鼓励涉农信息技术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农村的信息技术培训。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