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粮食管理信息化。完善粮食企业收购、存储、调运和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政府粮食管理部门与粮食企业的联网运行。扩大粮食电子商务试点,推进粮食电子商务开展。
(四)推进农村经济信息化与城市信息化的适度对接。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区域科技、市场信息中心的作用,促进城市信息网络系统向县、乡、村延伸,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对周边县(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信息网络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城乡信息共享,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五、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一)加强涉农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引导和鼓励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积极研发和推广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的各类信息产品和信息应用系统。依托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软件开发和服务企业,加快农业信息化的关键技术研究和共性应用平台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自主创新。积极组织推广相关农业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
(二)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基于农业生产基地、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智能生产管理技术、3S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实现在农田作业、良种工程、病虫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精准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十一五”期间,结合全省农业生产示范区的发展,建设一批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并及时推广示范经验。
(三)推进信息技术在农村服务业的应用。以开发农资类、消费品类、农产品流通和公共服务等为重点,结合邮政服务体系和面向农村服务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以及农资物流配送与连锁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扩大农民连锁互动信息网试点应用范围,大力实施“万村千乡”信息服务工程。
(四)推进农村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强面向农村的社会救助与社会事务信息化。开发推广符合农村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土地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需求的农村村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相结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系统,农村教育、农村合作医疗、民政救助、卫生防疫等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和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系统,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六、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