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加快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行政村全部通电话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未通电话自然村的普遍服务问题,充分发挥电信行业优势,继续实施自然村通电话工程。不断扩大农村地区通信网络的覆盖率,基本满足通信网到达地区的广大农民装电话的需求,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大力加强农村互联网建设,加快实施和推进“行政村通宽带工程”,不断扩大互联网业务服务范围。抓好涉农信息网络建设与整合,推进农村信息网络的延伸,逐步形成覆盖县、乡、村、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生产经营大户的农业信息网络体系。
  (二)加快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10年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同城市同步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改造和数字电视转换。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对低收入农户实行优惠政策。
  (三)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的“三网融合”。鼓励各市(州)政府充分发挥本地区基础电信和广电网络的优势,整合网络资源,互利互赢,推进“三网融合”。积极探索“三网融合”的新机制,形成政府协调、企业实施、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格局,为新农村信息化提供经济实用、覆盖广泛、费用低廉的宽带信息网络服务。
  三、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依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从省到市、县、乡镇、行政村的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重点建设好县级农业信息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站、行政村信息服务点,继续发展和培训农村信息服务员队伍。鼓励乡镇信息服务站与科技推广站等乡镇科技经济服务机构相结合,形成省市推进,县乡主抓,服务到村,实惠到户的工作格局。
  (二)建设和完善农业电子政务体系。加快“金农工程”建设步伐,提高政府农业宏观管理效能。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生产、流通监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政务公开,加快完善农业行政审批系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增强对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地质灾害、天气灾害、耕地保护、森林火灾、洪水等突发事件的监控、决策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监管。
  (三)加强涉农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完善实用技术、政策法规、质量标准、农业专家、农村经纪人、批发市场、招商引资、致富典型、农业企业、科技成果、名优产品、农业大户等12个全省共建共享数据库。建设农产品进出口、农村合作组织、农业视频点播、抗旱节水、粮食购销调存、农业气象、农村职业技能人才、名优新品种等8个特色信息数据库。完善农村市场、科技信息、农业专家智能咨询、农产品价格、农产品网上推介等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