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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8] 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各种政策措施和有效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信息化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渗透和带动作用,将重点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重点解决农业信息资源分散、信息系统开发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和信息进村入户不到位的问题,推广普及各类信息化应用,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努力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坚持统筹规划和部门协调运作,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综合效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引导扶持,注重实效,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状况和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进信息化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坚持从需求出发,针对急需解决的问题,选准信息化工作着力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降低成本、简易使用、全面普及的原则,努力提高信息化的贡献率。
  (三)务实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实现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覆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村基本实现互联网宽带接入,自然村具备互联网接入能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业技术传播、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大幅提高,省级涉农信息资源得到较好整合和完善,基层涉农信息库和市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得到较快发展。面向农业产业化基地、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和农副产品贸易中心的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涉农电子商务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制,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
  二、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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