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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潮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过程,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监管,形成合力。要建立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形成合力,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逐个整治、逐一过关。要加大工作奖惩力度,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效。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吸取教训,在建立和落实各项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把三项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起来,围绕重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大胆突破,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从2008年5月1日起每月书面报告专项整治情况并填写表格(附件2、3),上报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联系电话:2355972)。

  附件:1、“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
  2、全面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统计表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

  一、小档口
  1、小档口内不住人。确实需要住人的,留宿人员不应超过1人;
  2、住人区域应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3、住人的小档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4、必须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二、小作坊
  1、住宿部分应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与非住宿部分进行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2、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3、宜设置逃生出口和逃生软梯;
  4、应配置消防卷盘、灭火器、警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有住人的小作坊应增设简易喷淋装置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6、必须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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