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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七)落实各项人口计生奖励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在全面落实省、市各项计生优惠奖励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待奖励措施。在制定、调整社会保障、福利、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时,要按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原则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救助和保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佛山市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实施办法》,兑现城镇居民中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等。(80分)

  (八)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没有因计生违法行政引起集体越级上访及计生恶性案件,无乱收费、乱罚款。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和清理历史遗留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工作。(80分)

  (九)建立较完善的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职责,有措施,有成效。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下,或比上一年有明显下降。(90分)

  (十)稳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确保镇(街道)、村(居)委会按照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60分)

  (十一)完善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宣传教育机制。积极组织、指导基层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我市各时期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在区级党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办定期刊播的人口计生专题栏目,加强计生新闻舆论和社会宣传,传播新型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60分)

  (十二)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信息化管理规范,加强应用,加大指导力度,年内确保完成计生部门与流动人口综治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互工作,提高信息交互的效率和质量。(60分)(十三)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相关部门签订含有流动人口计生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推进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模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同步。(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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