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廉租住房:计划期内建设36万平方米、7200套廉租实物配租房,其中2008年5万平方米;2009年5万平方米;2010年7.5万平米;2011年9万平方米;2012年9.5万平方米。
二、租赁住房补贴
(一)补贴总规模:
规划期内计划采取均衡递增的方式向2.88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补贴资金。其中2008年度廉租住房补贴为13950户,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09-2012年每年新增保障户数为3715户。
(二)补贴标准:
1、保障面积:按照人均15平方米确定,户均45平方米;
2、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8元,考虑到房屋租赁价格上涨的因素,规划期内,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元统一确定,户均每月400元。
(三)补贴金额:2008年按每户每月320元计算,需补贴资金5356万元;2009-2012年各年按每户每月400元计,平均每年新增资金1783万元。规划期内租金补贴总金额约为49978万元。
第五章 土地供应与资金安排
一、土地供应总量
计划期内,新增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以金凤区为主,其中,兴庆区为16公顷,金凤区为73公顷,西夏区为6公顷;盘活存量土地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主要以西夏区为主,其中金凤区为3公顷,西夏区为21公顷。
新增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95公顷,盘活存量土地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用地24公顷,共计119公顷。
二、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一)2008年度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5公顷(新增用地18公顷,盘活存量用地7公顷);
(二)2009年度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5公顷(新增用地15公顷,盘活存量用地10公顷);
(三)2010年度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3公顷。
(四)2011年度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3公顷。
(五)2012年度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3公顷。
三、资金筹措
规划期内建设廉租住房36万平方米,回购直管公房200套1.1万平方米,按照建设成本核算约每平方米1690元,需要静态资金60840万元,租赁住房补贴资金49978万元,预计规划期内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总规模约为1108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