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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佛府办[2008]114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气象事业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13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需求,着力增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着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气象服务质量与效益,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警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精细化、无缝隙化的气象预报,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省前列。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气象观测、预报、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同级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以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建设为重点,配备一批新的探测装备,新增一批特种气象观测项目。加强交通气象保障,发展公路、铁路和内河航运等专业气象监测网,提高对雷雨大风和大雾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按照“城区加密、地质灾害易发地方加密、乡镇稍疏”的原则,在2008年年底前增建100个中尺度自动气象站。加快配置车载式多要素自动气象站、遥感探测设备、卫星数据接收装置、综合信息加工处理系统、可视化现场会商及指挥联络等设备的应急移动气象台建设,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现场应急气象保障,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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