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阶段(2008年2月--2009年10月)
1、逐级培训。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级师资力量培训,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县、乡镇、村农民健康教育骨干队伍。每个县(区、市)、乡镇、村健康教育师资及骨干不少于18人。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实施方案基本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纪律等;各乡镇负责组织,卫生院配合,对乡镇、村组干部,卫生院业务骨干,疾控、妇幼专干,乡村医生进行集中培训,内容为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2、项目实施。根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组织卫生健康知识宣讲团,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深入各村开展教育宣传,争取年内实现全覆盖。
3、示范引导。在整村推进的基础上,结合“塞上农民新居建设改造示范点”项目,每县(区、市)选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个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的庄点,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居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规范、深入开展。
4、现场观摩。2008年5月,召开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现场观摩会,交流工作经验,再次掀起“行动”新高潮。
5、信息报告。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工作亮点,撰写上报工作信息。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抓好工作。
6、督导检查。各级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7、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小结,每年上报一次工作总结,执行中期、终期要上报自查评估报告。同时,要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基础资料,完善档案管理。
(三)效果评价与考核(2009年8-9月)
1、评价指标
近期效果评价,对卫生保健基本知识、信念态度的变化进行评估,主要指标为卫生知识知晓率。
中期效果评价,对目标人群的行为改变进行评估,主要指标是健康行为形成率。
远期效果评价,对健康教育项目计划实施后产生的远期效应进行评估,主要指标是采取干预措施的传染病、慢性病、妇女病等疾病的发病率。
2、评价程序
各县(市、区)首先进行自评,并向银川市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银川市农民健康教育工程领导小组进行抽查验收,并将结果报自治区农民健康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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