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8〕1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8年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2008年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强化粮食、蔬菜、水产品、肉品为重点的食品检验检测,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与扩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立足发展,通过积极发展现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体系,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规范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规范,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8年工作目标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有效监管措施形成制度加以完善、加以推广,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我市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主要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的自律,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同时大力发展物流配送,鼓励经营者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直接挂钩,鼓励食品连锁店进社区、进农村。健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我市生鲜食品监管系统,加强对生鲜食品和定型包装食品的网络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