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的意见
(皖政〔2008〕27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巩固扶贫开发成果,进一步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至2010年,在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0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性
2004年以来,各有关市、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的意见》(皖政〔2004〕81号)精神,在2225个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基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自我脱贫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实践证明,整村推进工程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工作成效的主要抓手,是整合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攻坚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扶贫资金进村入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惠民工程。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当前,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仍然是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的温饱,同时要把缩小差距和构建和谐社会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搞好规划,抓好落实,确保整村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为中心,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努力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从2008年到2010年,在重点县每年安排500个左右重点村,3年内覆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的全部重点村。通过实施整村推进工程,重点村要达到以下标准:
1.有一条通村硬化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