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责任单位: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全面完成对省辖市的第一轮巡视,积极开展省直部门之间的交叉巡视和对省属国有企业的巡视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委巡视机构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等有关单位
(二)继续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三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入推进厂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深入推进村务公开。
主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加强绩效管理。开展对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积极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
七、加强和改进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突出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突出抓好省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七个不准”规定,并进行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主要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经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总工会
2.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