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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单位2008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禁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省内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工作任务:建立省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制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妇联
  (二)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工作任务: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
  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管局
  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谋取私利的问题。加快推进省级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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