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工作任务:
1.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民政厅、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东航安徽分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省国资委
2.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政府纠风办
3.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政府纠风办
4.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主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6.继续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继续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8.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纠风办
9.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省直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察厅
10.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总工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省广电局
11.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主要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投诉中心成员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三、保持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办案惩处和治本功能
(一)查办案件。
工作任务: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健全和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监管机制。完善实名举报反馈和回复制度,健全保护举报人和案件线索排查制度。